旅游分局主要负责 旅游市场的监管,具体职责包括:
1. 对旅游景区景点、旅行社、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和旅游商品批发市场等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。
2. 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。
3. 组织实施旅游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工作。
4. 拟订旅游市场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。
5. 对涉旅企业、重要涉旅购物场所进行日常监管。
6. 负责查办涉旅重要案件、投诉、举报等工作。
这些职责旨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权益,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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